(一)工作职责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严守职业道德;
3.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积极构建服务主导型教育教学模式,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4.努力学习政治理论,刻苦钻研专业技术,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技能;
5.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开拓创新,努力完成工作任务;
6.服从甲方行政管理,接受群众监督,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;
7.按照单位的有关规定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,完成工作任务,参加培训学习,接受考核、考察、遵纪守法。
(二)工作任务
理论教学方面: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320标准课时、20个教辅工作量及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求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;
实践教学方面:积极参与社会服务、社团指导、实践教学
科研方面:三年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20分(其中一类分140分)。
在人才培养、课程建设、教育教学改革、教学科学研究、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。年度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