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资助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14浏览次数:10

各院(部)、处室:

2023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资助工作已启动。资助成果包括符合学校相关资助规定的2023年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专著和已取得证书的发明专利等,请各院(部)集中于20231120日前,将欲申请资助的科研成果复印件(专著须提供原件)一份、资助统计表(见附件)纸质档一份及其电子档报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注:前期已获得过资助的科研成果不重复资助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附件:2023年第四季度科研成果资助统计表.xls

 

 

科技处

2023.11.13